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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化学学院】化学学院关于“五一”放假通知及离京请销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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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04-28
根据学校放假规定,5月1日至5月4日为五一假期,放假4天,5月5日正式上课。为加强放假期间的学生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五一”放假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京,不得集体出游和外出,确有必要需离京者必须告知各班班长,由班长统计五一离京人数,本人填写离京申请表,注明家长联系方式,并附家长知情书(可传真,传真号:68914780-804),在4月30日中午12点前经班主任签字或导师后以班级为单位交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中教622,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将统一上报学院副书记批准。
2.特殊原因请假离京同学,不得占用上课时间,5月1日离校,5月4日必须返校,返校后及时向辅导员销假。如有上课时间离校,开课时间未返校者,一律按旷课处理。
3. 一经发现未请假擅自离京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旅游(在京及离京)者,安全责任自负。
4. 放假期间注意防火、防盗、交通安全以及人身安全问题,遵守有关法规条例,发生事故及时与辅导员或其他学院老师联系。
附件:离京申请及统计表格
附件:离京申请及统计表格